购买虚拟货币钱打水漂怎么办?法庭判决!

摘要:5月7日,据广西高院最新消息,近日,青秀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买卖虚拟货币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案件中的胡某与潘某经他人介绍结识,此后的交流过程中,潘某多次向胡某推荐其参与经营的一款STD虚拟货币项目。青秀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案涉STD币不是货币发行机关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

近年来,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电子货币通过特定计算机程序计算而来,一直吸引着投资者和交易者的关注。尽管监管部门已经明令禁止,但虚拟货币的交易是否合法有效一直是一个争议话题。最近,广西高院审结了一起由买卖虚拟货币引发的合约纠纷案件,明确判定案涉虚拟货币交易行为及相关协议均属无效。

案件中的胡某与潘某结识后,潘某向胡某多次推荐参与一款STD虚拟货币项目。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胡某购买了大量STD币。随后,他们签订了一份保证协议,潘某在协议中承诺获取的收益价值会高于胡某所投入的投资额。然而,由于未能获得任何收益,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潘某返还本金和利息。

尽管涉案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发行机关发布的,不具有法定货币的属性,胡某和潘某的交易行为已经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因此,青秀区法院认为案涉的虚拟货币交易行为及相关协议均属无效。

虚拟货币的交易一直是监管部门关注的焦点。中国自2017年开始就禁止了虚拟货币的发行、交易等行为,并且多次向公众提示风险。尽管如此,一些个人仍通过灰色渠道参与了境外虚拟货币的买卖,受到中介的诱导或者因贪图高收益而参与交易。

对于在国内的个人来说,买卖虚拟货币存在着币价波动、监管未知风险、法律保护不足以及诈骗等多方面的风险。厚雪研究首席研究员于百程提醒大众,对于虚拟货币的风险要有清醒的认识,不建议轻信买卖虚拟货币可暴富的信息。

法院也提醒大众,如今虚拟货币投资受到越来越多投资者的关注,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因投资者购买虚拟货币的行为已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行为,由此产生的损失需由投资者分担。同时,广大群众应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谨慎参与虚拟货币买卖,防范个人财产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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