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发行失败后,转移了1000多万挖币,主犯被判处四年半

摘要:申请注册虚拟货币账户后,他们通过微信、Telegram等社交软件发布“翡翠币”项目信息,吸引不特定投资人将EOS、USDT、DFS等虚拟货币存入虚拟货币账户,参与挖币。因为没有下家接手,“翡翠币”发行失败,钟某等人用申请注册时留下来的密钥,将被害人用于挖“翡翠币”的EOS、USDT、DFS虚拟货币(折合人民币价值1500余万元)通过TokenPochet钱包公司转入自己账户,并关闭挖币网站,导致投...

温州市永嘉县法院近日判处一起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案件。主犯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款10万元;杜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款4万元;另外两人另行处理。
据介绍,1997年出生的钟某是广东茂名人,初中学历,经商。2020年9月初,钟某等4人通过在广东珠海建设网站并在EOS区块链上发布,共同打造发行“翡翠币”,计划低价买卖盈利。申请虚拟货币账户注册后,通过微信、特朗普等社交软件发布“翡翠币”项目信息,吸引非特定投资者进行EOS、USDT、将DFS等虚拟货币存入虚拟货币账户,参与挖币。为了提高“翡翠币”的价值,四人不断用不同的账户收购投资者挖出的“翡翠币”。一天之内,该项目吸引了100多人参与挖掘“翡翠币”,投入的虚拟货币价值1500多万元。
因为没有下一个家接手,“翡翠币”发行失败,钟等人用申请注册时留下的密钥,用受害人挖掘“翡翠币”的EOS、USDT、DFS虚拟货币(价值1500多万元)通过TokenPochet钱夹企业转账,关闭挖掘网站,导致投资者无法提取投资资金。2020年9月,永嘉受害人肖某向警方报案,钟某随后被永嘉警方抓获。经检察、公安部门劝导被告积极退赃,现在大部分受害人已全额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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