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与罚”比特币:涉案刑事案件中盗窃罪过半

摘要:为此,《证券日报》记者专访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从法律角度对比特币予以解析。《证券日报》:在我国买卖、炒作比特币等虚拟币,以及买卖矿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证券日报》:比特币是否适合普通投资者投资?...

资料来源:证券日报

——采访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莎

洗钱犯罪是一种新的手段。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6起经典的洗钱犯罪案件。其中一起使用BTC跨境洗钱案件引起了业界的高度关注。央行还表示,使用虚拟货币进行跨境交换,将犯罪所得和收入转化为海外法定货币或财产,是洗钱犯罪的新手段。

一方面是比特币的“罪与罚”,另一方面是比特币市场的飙升。今年以来,比特币市场一度突破6万美元关口,随后从6万美元高峰跌至5万美元周边。它的涨跌趋势足以让很多人担心。就连很多业内人士也纷纷喊“看不懂!”

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BTC在司法实践中是否有升值空间、潜在风险和特点?因此,《证券日报》记者采访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主任肖莎,从法律角度分析了比特币。

《证券日报》:在中国买卖、炒作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以及买卖矿机,是否违法?

肖莎:目前在中国有BTC是合理的。金融监管规定和司法实践都认为比特币是合法的“虚拟商品”,但不具有与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

在法律实践中,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看待比特币的交易和货币投机是否合法。一是个人偶发行为,是合理的;二是以交换BTC为业,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打击非法经营罪,保护市场经济秩序。因此,确定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的重要前提是是否违反了相应的经济管理法规。一些以换取BTC为业务,赚取差价,造成客户巨大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不能排除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向最高法院报告,最终以“案件审批”的方式确定涉嫌犯罪的可能性。

对于非BTC虚拟货币,在目前的情况下,司法部门对一些其他主流货币或ICO、由STO制成的虚拟货币,法律界的认知倾向于同频,即被认定为“非财产”。换句话说,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买卖非BTC虚拟货币并不认为“这种虚拟货币是财产”,也不是买卖或违法行为,而是不受法律保护。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发现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因此,投资者涉及其他虚拟货币的财产风险和合约风险相对较大。

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没有禁止比特币挖掘机的交易。杭州互联网法院2018年审理的第一起比特币采矿机械销售纠纷也确定了比特币采矿机械销售合约的合法性。

《证券日报》:随着比特币市场的飙升,涉及比特币的相关法律案件是否有增加趋势?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的一般判决是什么?

肖莎: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涉及比特币的相关法律案件,无论是刑事还是民事诉讼,都呈逐年增长的趋势,预计未来几年涉及货币的案件将继续增加。

但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投资者对包括BTC在内的虚拟货币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有限,风险控制观念较低。这些案例具有维权时间长、成本高的特点。在我最近处理的一起矿机盗窃案件中,虽然国内已经有案件确定了矿机托管合约的法律效力(如鄂0111民初3929号民事判决),但类似案件提起民事诉讼涉及的问题还是很多的。例如,如何进行财产保全?保全后,诉讼结束前的采矿收入在哪里?取回矿机后,期间收入能否主张?如果可以主张,可以用法定货币支付吗?这些都是维权中涉及的问题。可以说,无论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在实际案件中都存在许多困难。

《证券日报》:盗窃案在比特币相关案件中是否普遍存在?

肖莎:目前盗窃BTC案件很多。从刑事判决的角度来看,盗窃比特币的刑法定性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将BTC认定为资产,符合刑法盗窃的要求,构成盗窃;二是认为比特币是一种数据,盗窃BTC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数据,2014年11月至2021年3月22日共发生了2300多起BTC案件,刑事和民事诉讼的比例相当。从案件原因来看,在比特币刑事案件中,盗窃占一半以上,其他犯罪包括集资欺诈、欺诈、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敲诈勒索、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这些犯罪是公诉案件,公安部门可以立案受理。在民事诉讼中,买卖合约纠纷案件最多,其次是投资理财合约纠纷、侵权纠纷和不当得利纠纷。

《证券日报》:BTC适合个人投资者投资吗?买卖比特币矿机,有哪些法律纠纷?

肖莎:监管部门一直以各种形式提醒相关投资的风险。从法律地位来看,比特币投资者无法获得各种金融监管机构和法律法规的保护,就像在场内交易证券一样。他们只能通过《民法典》和《刑法》获得原则性保护,维权成本高,时间长。如果未来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限制或禁止法定数字货币与比特币的交易,比特币的经营风险可能会增加。

销售比特币矿机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一是反洗钱的风险。市场上一些矿机厂家在销售矿机时,收取的对价并不限于人民币,BTC、以太坊(ETH)、泰达币(USDT)或者其他虚拟货币都在接受范围内。虽然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矿山机械制造商必须承担反洗钱责任,但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反洗钱问题始终在监管部门的视线之内。

二是专利侵权风险。矿山机械制造商属于芯片制造业,涉及大量专利问题。比特币矿山机械侵犯专利权但仍参与销售的,可能违反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侵犯权利人专利权。

第三,财务风险。一些矿山机械制造商在销售矿山机械时接受BTC支付,这可能会导致财务风险。例如,如何计算收入,如何申报税款?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受到税务监督管理部门的质疑和审查。

[纠错][责任编辑:高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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