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和虚拟货币的兑换,是洗钱的方式吗?

摘要:OTC《人民币兑换虚拟货币,是否都会涉嫌犯罪?我们来看一组完整的兑换方式:众所周知,诸如BTC、ETH、USDT等虚拟货币可以通过OTC交易随时与人民币进行兑换,且在虚拟币交易过程中,均是匿名操作。基于此,将虚拟货币转换为人民币就会符合洗钱罪将财产转换为现金的行为,同时也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所得收益罪的通过虚拟货币转换财物、套现的行为。...

作者

李泽民律师:广强经济犯罪辩护研究中心主任

韩武斌律师:广强经济犯罪辩护研究中心核心律师

关键词:虚拟货币;洗钱;OTC

“人民币兑换虚拟货币是否涉嫌犯罪?”文章表明,如果侵权人通过0TC交易获得货币价格的变化,利润来自与自己的OTC交易的对手,则是虚拟货币交易的自我投资行为,不构成犯罪。

如果不是通过货币价格本身的变化获得收入,而是通过场外交易获得第三方利润,则可能涉嫌犯罪。

在涉嫌犯罪的前提下,构成哪种犯罪也将成为一个反对的问题。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将人民币兑换成虚拟货币将成为最常见的洗钱方式。随着《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洗钱罪”的修改和“自洗钱罪”的犯罪,与洗钱有关的犯罪将成为“货币市场”的一大爆炸性犯罪。(从广义上讲,洗钱包括洗钱、掩盖、隐瞒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

为什么与洗钱有关的罪名会成为“货币市场”的爆发罪行?这主要与人民币和虚拟货币的交换方式有关。

让我们来看看一组完整的交换方式:

人民币和虚拟货币的兑换,是洗钱的方式吗?

众所周知,比如BTC、ETH、USDT等虚拟货币可以通过OTC交易随时与人民币兑换,在虚拟货币交易过程中是匿名的。因此,无论是人民币购买虚拟货币,还是将虚拟货币兑换成人民币,都可以成为资本转移的洗钱方式。

如果在虚拟货币定位和虚拟商品的前提下,犯罪收入(仅限于人民币)支付虚拟商品(虚拟货币),本身是一种“脏钱”合法化行为,即人民币买卖、投资虚拟商品,将符合洗钱“通过典当、租赁、买卖、投资、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收入及其收入”行为。当然,这一前提必须是中国承认买卖、投资虚拟货币是合理的。

除了虚拟货币是虚拟商品的前提外,人民币购买虚拟货币也是一种资金转移和转化的行为。就这种行为而言,它也将成为掩盖和隐瞒犯罪所得和洗钱的行为。

也许我们理解转移,转换行为,只是物理空间的转移,是从A到B的过程。但事实上,由于地理空间坐标的变化属于转移和转换,因此将A转换为B,这些特征的变化需要被视为转移和转换行为。换句话说,转移和转换行为不仅包括物理空间位置的变化,还包括事物特征的变化。不能说,将人民币转化为虚拟货币,或者将虚拟货币转化为人民币,并不是一种转移或转化行为。

如果将虚拟货币视为虚拟财产,那么将虚拟货币兑换为人民币将是掩盖和隐瞒犯罪所得和洗钱的行为。

如果虚拟货币是个人虚拟财产,那么从犯罪中获得的虚拟货币也是虚拟财产。如果将虚拟财产转化为人民币,将成为将资产转化为现金的行为,并有资产套现的概率。

在此基础上,将虚拟货币转化为人民币将符合将资产转化为现金的洗钱犯罪,也符合通过虚拟货币转换财产、套现等方式掩盖、隐瞒犯罪所得罪和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行为(关于电信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十一条)

从上面可以看出,将人民币转换为虚拟货币,或将虚拟货币转换为人民币,将人民币转换为人民币,总是可以成为洗钱的一种方式。

人民币和虚拟货币的兑换,是洗钱的方式吗?

既然将人民币转化为虚拟货币,或者将虚拟货币转化为人民币,是否将人民币转化为虚拟货币,或者将虚拟货币转化为人民币,就会涉嫌洗钱犯罪(要么构成洗钱罪,要么构成掩盖、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事实并非如此。

如果个人从事虚拟货币现货、杠杆、合约交易,或流动性挖掘、质押挖掘、NFT艺术交易、链游戏等活动,那么将人民币转化为虚拟货币,或将虚拟货币转化为人民币是存款和存款的必要方式,主观上是基于投资目的,而不是掩盖、隐瞒犯罪收入及其收入,也不隐瞒其来源和特点。

因为在推动人民币向虚拟货币转换的过程中,最常见的洗钱是一些专门通过提供资本账户包括虚拟货币交易账户第三方人员,他们经常通过银行账户接收犯罪资金,以后使用虚拟货币OTC交易转移资金,以收取佣金。

另一种是虚拟货币承兑商和普通交易商。他们通常被聘为故意直接参与洗钱、OTC交易和货币交易,为犯罪分子隐瞒非法资金提供了便利。

上述人民币转化为虚拟货币,或者将虚拟货币转化为人民币,不能作为洗钱的原因,或者隐含的条件之一是虚拟货币只是投资的充值方式,是投资所必需的存取款方式。此外,它也将成为一种洗钱的方式。

例如,在我们处理的ICO代币发行案例中,主流虚拟货币是用户用来兑换代币的充值方式。如果不充值主流虚拟货币,就无法获得代币。

基于同样的原则,在许多网络赌博、外汇、期货欺诈、非法商业案件和虚拟货币金字塔销售、非法集资案件中,如果虚拟货币作为一种充值方式,即使构成犯罪,也不应将人民币转化为虚拟货币,或将虚拟货币转化为人民币行为认为是洗钱犯罪给予数罪并罚。一方面,用户通过OTC交易获得虚拟货币;另一方面,即使平台使用这种交换方式,它也只服务于上游犯罪,要么被上游犯罪吸收,要么是完成上游犯罪的必要过程,不能确定洗钱犯罪是单独设立的。

综上, 将人民币转换为虚拟货币,或将虚拟货币转换为人民币,将人民币转换为人民币,很容易成为洗钱的方式,如BTC、ETH、USDT等虚拟货币可以通过OTC交易随时与人民币兑换,在虚拟货币交易过程中具有高度匿名性。

然而,如果个人从事虚拟货币现货、杠杆、合约交易,或流动性挖掘、质押挖掘、NFT艺术交易、链游戏等活动,那么将人民币转化为虚拟货币,或将虚拟货币转化为人民币是存款和存款的必要方式,虚拟货币只用于投资充值,而不是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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